当前位置:清欢书院>都市言情>点天灯刑> 偏我来时不遇春(2)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偏我来时不遇春(2) (1 / 3)

兰三少爷闻言好笑,宽慰道:“你年岁轻轻的,怎么带着不得志的感慨?且等着吧,冬日过去,春日便可来了。到时候我带你出门游玩,要赏什么花赏不到?”

而后顿了顿,好奇问,“妹妹识字?喜欢诗词?”

兰山君摇了摇头,“识字,但没读过诗词,谈不上喜欢。”

她的字是老和尚教的,但他只教了几个就不教了。好在她记性好,又好学,老和尚不教她,她就自己化缘了一本三字经回来看,看不懂就跟在老和尚身后问。

老和尚总是无奈的转身,“山君,你会杀猪就够了,学什么读书写字呢?”

兰山君倔得很,“可是师父,既然你不想我读书写字,做什么要教我写自己的名字呢?”

她认得了自己的名字,觉得认字很快活,当然想要更多。

她一直不是个听话的人,认准了就要学:“就算你不教我,我也终究会找到学字法子的。”

如此威胁,老和尚还是不肯教她,任由她去撞南墙,只是会看着她叹息:“山君,你不懂,我是为你好。”

时至今日,兰山君依旧不懂老和尚这句话的意思。但她却能依仗着年岁的增加,身处绝地后沉下来的心境,突然微微品出老和尚说这句话时带着的无奈和矛盾心绪。

他似乎是希望她能学更多的东西,但又怕她真学成了。所以但凡教她的本事,都是点到为止。

可他唯独愿意她学刀。他说,“你手里有一把刀,就什么都不怕了。”

他死时,还把他用了多年的短刀留给她:“就当我还陪着你。”

兰山君想到这里,心里酸涩起来——可是师父,你不知道,最后的那段时光里,我手里确实是握着这把刀的。

我是多艰难,才克制住不用它划开手腕。

前尘往事,想起来就使人心绪低沉。兰山君低头,缓缓的吐出一口浊气,道:“三哥,等雪停了,咱们就赶路吧?”

她迫不及待去洛阳寻一寻真相。

兰三少爷却是个喜欢打破砂锅问到底的性子,先说了一句:“我也急着回去,但这鬼天,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停雪。”

而后马上问:“妹妹的字是跟着谁学?”

兰山君:“我家师父。”

兰三少爷肃然起敬,“是那位收养你的方丈吧?他识字?”

不过又觉得即便是荒村野庙野和尚,能认字也不算稀奇事,不然怎么念经诵佛呢?便不等兰山君说话,立马继续说下一句:“我们一家子人都感激他。若不是他养大了你,当年兵荒马乱的……哎!”

说到这里,他又忍不住再次感慨起来,“当年,蜀州暴乱,朝廷派兵镇压。祖父临危受命,带着大伯父和二伯父奔赴蜀州,结果吃了败仗,两位伯父战死沙场,祖父也在那一场战事里受了重伤,腿和腰背坏了,不能再战,陛下便派父亲前去接应。”

彼时很是惊险。因为连续败仗,朝廷对镇国公府已经颇有微词,要换帅将。但父亲自小在陛下身边长大,谈起兵书来头头是道,陛下信任父亲,还是派他去了。父亲为表明决心,便带了家眷随军,立了誓言,不破蜀州不还朝。

但后来蜀州是破了,却也损失惨重,连妹妹也在战乱里‘死去’。

“母亲说,她生下你才满月,蜀州突然就起了乱,混乱之中,她让奶娘和侍卫带着你先走,好歹有条生路。”

结果等战事停了,父母凭着妹妹走时穿的衣服找到了一具死婴,而后又找到了奶娘和侍卫们的尸体,便以为众人都去世了,悲痛不止。

“还是今年九月,咱们家的当铺里突然来了一个少年人当金镯子,当铺掌柜恰好是母亲的陪嫁,识得那金镯子正是母亲当年给你特意做的满月礼,当时就留了心眼,这才查出当年的真相。”

原来是奶娘抱着她逃走后,怕穿得富贵被人盯上,便在途中将妹妹的衣裳与一位死婴对调。后来奶娘中箭身亡,妹妹却没事,藏在她的怀里躲过一劫。

兰三少爷:“那死婴的父母却找了来,见你身上的衣裳,以为是他们的女儿,连忙抱着逃出城去了淮陵,等终于安定了一些,他们这才为你擦洗身体,却发现你手上戴着金镯子,便知晓抱错了人。于是拿走了金镯子,将你放在破庙的门口,等着方丈将你捡了回去才走。”

金镯子他们也没有卖。少年说,“那般的岁月,我们是养不起多余人的,父母拿走金镯子,算是见财起心。但我们并不亏心,毕竟抱着她一路逃,再危险也没有丢弃过。而我自己的妹妹,却连尸体也没法子回去找。”

这回他来洛阳是准备做点小生意的,结果生意不遂,落得个身无分文,这才想着当掉金镯子。

镇国公一家倒是没有为难他,还带着他去祭拜了“妹妹”。然后让兰三少爷马不停蹄的去淮陵接人。

兰三少爷:“得知你还在世,祖父和父亲都回家拜祭了祖宗,感谢他们护佑子孙。”

他说到这里,眼神微微暗淡,“当年回朝之后,虽然战事是胜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