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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 章 (3 / 6)

杀后就陷入抓狂状态的暴徒嘶声喊道。

阿加雷斯心中一动。

之前在网络上搜索哥谭时,看到过网友评价哥谭不容错过的人文特色:罪犯和义警。而这个红头罩,则微妙的卡在罪犯和义警之间,是个不能轻易被定义的奇怪角色。

现在,这个奇怪角色就在自己面前。

他将原本扛在肩上的RP/G随意扔在自己的机车上,跨下机车的同时,双手抽出腰间的枪直接对准人群。

“你们这群狗娘养的懦夫,敢在老子的地盘上抢劫,现在,你们自己从这群老弱病残后面走出来,我就承诺只把你们打到四分之三死,不要你们的命。”

红头罩一边往前走,一边说,他的声音被头罩里的发声装置特殊处理过,听上去像是被砂纸磨过般粗粝可怖,带着一丝丝的电流声,配上他脑袋上那颗血红色的头罩,作战靴靴在一地的碎玻璃上走出嘎啦嘎啦的响声,威慑感拉满,让阿加雷斯一时有点疑惑,他到底是来见义勇为的,还是来黑吃黑的。

不过,这个被称作红头罩的人身上,却泄露出一丝几乎不可查的地狱气息。

阿加雷斯的眉毛动了动,这是遇到老乡了?

“你妈的!别过来!再过来我开枪了!”

抓住阿加雷斯的那个亡命徒狠狠用枪口顶了顶他的脑袋,将他往前推了半步,另外一个暴徒则直接拎起自己手里那个8岁的小孩的后脖颈,掐住他的脖子。

“红头罩!退后!退出银行!不然我就杀了这两个小兔崽子!”暴徒歇斯底里的吼着,在他手里的男孩已经吓得失了声,脸色惨白,双眼呆滞的望着前方,他□□的裤子布料颜色渐渐变深,浅黄色的液体顺着他的裤脚边缘淅淅沥沥的落在地面上。

但抓着孩子的暴徒已经进入应激状态,他将孩子固定在自己胸前,鞋湿了也全然不在乎。

红头罩早已经得到神谕给的消息,这伙劫匪被称作“一分钟乐团”,已经在哥谭流窜作案近10起。

他们专门挑选这种保安力量不是很强的小银行,金店,珠宝店作为目标,他们组织分明,训练有素,严格的将抢劫时间控制在1分钟之内,而且只抢柜面,不伤人命。

这在哥谭各种动辄杀几十个人助助兴的精神病罪犯的衬托下,简直称得上是仁慈,也正是因为这伙人作案至今没有伤及一条性命,才没有被GCPD当作重案要案去追查。

根据神谕的情报,他们作案时间虽不固定,但都是在白天,而且从不露脸,也不在现场留下任何能说明他们身份的痕迹,抢完之后成员之间几乎没有联系,这让神谕花了很久才确认了嫌犯的身份,而红头罩根据自己的情报,锁定了这帮人再次抢劫可能的目标和时间。

但他们和GCPD犯了一样的错误,那就是因为前几起案子中没有伤人性命的情况发生,他们习惯性的认为这群人并不是群凶极恶之徒,又因为神谕给到红头罩的身份信息里,表明这些人都有家人,不是那种会孤注一掷的亡命之徒,所以他们谁也没想到,这次他们会杀人。

红头罩在进入银行的瞬间就看到了大厅显眼位置趴着的保安,从他流血的位置来看,是头颅中枪,已经死透了。

“艹!”红头罩忍不住骂了一句。再看到劫匪手上控制住的两个人质,一个只有7,8岁,一个介于成年和未成年之间的样子。

头罩底下的脸色难看起来。

“快退出去!反正已经杀了一个,我不在乎再多杀几个!”暴徒声嘶力竭的冲红头罩吼道。

红头罩站着没动,脑子里在疯狂思考到底怎么在不伤到人质的情况下将这群明显已经陷入狂暴状态的暴徒们制服。他将眼神投向被直接抓住的另一个稍大些的男孩,随后就发现了某些不寻常的地方。

现在整个银行大厅里,人质们都面容惊恐的瑟瑟发抖,暴徒们的状态也好不到哪去,一个个眼睛发红,表情癫狂,看上去随时都会犯病的样子。但这孩子看上去平静极了,一点害怕的样子也没有,他的半张脸染着血,但眼睛却直勾勾的盯着自己,但这眼神不像是求救,反而像是对自己的出现十分好奇。

自从他重回哥谭后,的确在这儿的地下世界掀起过一阵腥风血雨,但因为他自己童年时期的经历,他对生活在这儿的未成年人们格外优待,这也导致红头罩虽然凶名在外,但在底层青少年中间口碑却意外的好,甚至是不少街头少年的偶像。看这小孩儿的眼神,该不会是碰到粉丝了?如果真是自己粉丝的话,只希望和他这个偶像之间稍微有点默契,别给他拖后腿。

红头罩不动声色地多打量了对方几眼,觉得自己这粉丝还挺有种的,这么危险的情况下还挺镇定,这让他对对方稍微升起一点好感。

不过就在双方还在互相打量的时候,外面的警笛声也越来越近,很快,红蓝交错的警灯就将这个银行包围起来。

警笛声刺激了这些劫匪们,其中一个大声咒骂起来:“警察来了,我们逃不掉了,操你妈的,出发前还提醒过大家,守规矩!守时间,现在还玩个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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