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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44 (2 / 3)

人们常说“本性难移”,可见想要改变固有的思维是多么困难。

薄莉被他身上的荷尔蒙吸引,完全忘了以他的性格,一旦爱上一个人,就绝不会放手。

现代社会,已经没人再用“至死不渝”去形容爱情。

庞大的生存压力下,人们甚至开始调侃“骗感情可以,骗钱不行”。

埃里克却显然不是这样的人。

他像对爱情至死不渝的人。

薄莉心脏狂跳,差点拿不稳手上的餐叉。

她不知道自己确切的感受,一切似乎都脱缰了,失控了。

他把她当成猎物,追捕,堵截,用刀子恐吓她时,她虽然害怕,但也感到一种脱离现实的刺激感。

可是,发现他会永远爱她时,她的心脏却像陡然从高楼坠下,莫名有种玩脱了的忐忑感。

是害怕吗?

也不是。

更像是……良心不安。

薄莉吃完了晚餐。

即使满心忐忑,她还是消灭了将近一半的菜肴。

……没办法,太好吃了。

埃里克见她吃完,上前收拾干净,拿到厨房里开始洗碗。

他洗碗的姿势也相当赏心悦目,薄莉却没什么心思在旁边欣赏了。

她心虚极了,找了个借口溜了。

薄莉本来打算接下来几天,故意冷落埃里克,逼他向她进攻。

她原本还有点儿担心,自己演不出冷落的感觉,谁知,发现他可能会爱她一辈子后,演都不用演了。

她每次看到他,眼神就下意识躲闪起来。

其实,至死不渝的爱情也没什么不好的。

薄莉主要是不想在十九世纪待一辈子。

——她想回去。

要是她回去了,埃里克还在十九世纪,他该怎么办?

薄莉不由紧张起来。

他头脑那么聪明,无时无刻不在注视她,现在又被她勾起了探究欲,再加上那本笔记本……他会不会已经猜出她不是这个时代的人了?

假如他知道她是一百多年以后的人,有可能回到未来,会不会做出什么过激的事情?

薄莉痛恨自己躁动不安的性-癖。

这么紧张的时刻,她想到埃里克有可能为此反应过激,第一反应居然是刺激和兴奋。

她真的没救了。

迟早死在这性-癖上。

薄莉辗转反侧一个星期后,忽然看开了——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吧,她能不能回去还是个未知数。

埃里克是否会爱上她,也是个未知数。

一切都还没有定论,她就想那么远,着实有些杞人忧天。

于是,薄莉把这些想法打包抛到脑后,继续对埃里克忽冷忽热,若即若离。

就在她琢磨什么时候收线时,城里突然出了一个大新闻。

一个叫“格雷夫斯”的人,仿照她的经营模式,开了一家新鬼屋,取名为“怪景屋”。

格雷夫斯显然是有备而来,资金比她充足太多,一来就租下了城郊一座大别墅,又请了知名编剧写剧本,演员更是本地剧院小有名气的明星,一下引起了不小的震动。

他还在报纸上放话,不管薄莉那边有什么奖励,“怪景屋”这边通通翻倍。

也就是说,薄莉那边演员触碰观众一次,观众可以得到十美元的赔偿,“怪景屋”这边却是二十美元。

薄莉那边八分钟内通关的观众,可以得到五百美元的奖励,“怪景屋”这边却可以得到一千美元。

五百美元已经是一笔巨款。

一千美元,更是一个天文数字。

此话一出,甚至在工厂里引发了一阵骚动——工人们辛勤工作十二个小时,每天的工钱还不到五十美分。

他们面黄肌瘦,汗流浃背,只剩下薄皮和枯骨,每抡一下锤子,都能听见骨头在嘎巴作响。

一千美元,相当于他们这样不眠不休地工作一千天。

穷人们在工厂里挥汗如雨,富人们为了打发闲暇时间,居然争先恐后地让人惊吓自己。

这世界太不公平了。

上流社会的太太小姐们也对此议论纷纷。

薄莉现在风头太盛——作为女人,既无女士的风度,也无上等女人的身家,还能过得如此风生水起,实在有违南方的传统和教条。

她们当中不少人,对薄莉的演出都好奇极了,只是碍于上等女人的脸面,不好去给薄莉花钱。

要是“怪景屋”的演出效果能超过薄莉,挫一挫薄莉的锐气,对新奥尔良的上流社会来说,百利而无一害。

与此同时,格雷夫斯还在报纸上操纵舆论。

他在文章里声称,薄莉的演出形式最早起源于印度。

早在半年前,他就想在新奥尔良推出“怪景屋”的演出,但因为没有拉到投资,才耽搁至今。

他甚至知道了薄莉跟那三位绅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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