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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万里扶摇(174)一更 (3 / 11)

五百多里路。”

“那这婚事是怎么成的?后来又是怎么发现跟那边长的相似?”

“是李宝财途径孟慧娘所在的镇子,他是送一批马给驻军,路过的。请了驿站的人帮着说和的!后来途径这个地方,意外的看到了跟他儿子几乎八成相似的一个孩子……那个孩子,是孟慧娘前夫的亲侄子。”

桐桐往后翻,卷宗里有。甚至两个地方的官府,都有详细的调查报告。很多人都签字作证,证明谁谁谁在某个时间段是在家的云云。

案子不大,但就是说不清楚。

孟慧娘觉得这事关一个女人的清白,不能含混过去,和离可以,但不能说她不检点。

李宝贵是不知道哪里出了问题,但儿子跟了她前夫的长相,这就证明背后一定有猫腻。

案子不大,但就是……没办法证明谁是谁的孩子。

以前都弄个什么滴血认亲,现在都知道那玩意不靠谱。所以,这个孩子属于谁的,成了一个问题。

四年了,两地的官府反复调查,依旧没能推翻之前的调查结果,那应该就是这样了。

桐桐合上卷宗,各个府衙判的结果都是:准和离!孟慧娘可不分李宝贵的家产,李宝贵也可以不给孟慧娘赡养之资,但是,这个孩子的一应开销,李宝贵需得承担一半。

结果是,李宝贵连这一半都不愿意承担,而孟慧娘觉得这还是认为她有过失,坚决不认这个结果。

两方都不肯退让,结果就是一直闹了四年。卷宗摆在了桐桐的面前。

桐桐就问说:“你们商量的结果呢?”

“其一,女方可能确实存在偷|情的情况,但都说捉奸拿双,当时没拿住又过了那么多年,查不出来不稀奇;其二,女方可能真的无辜,因为民间一直有说法,叫‘子肖前夫’……此案应该属于这种。”

“这案子必然在当地闹的沸沸扬扬,百姓都怎么说的?”

“子肖前夫。”裴行之又递了一份卷宗,“知府衙门专门去调查,所有认识孟慧娘的人都愿意作保,说她是个正派的女人,绝无偷|人的可能。”

桐桐挠头,子肖前夫说的是孩子生下来像前任,但绝对不是前任的孩子。

这到底是为什么的,无法解释。

这到底有多大概率,没人统计过。

她皱眉,这个案子最麻烦的,不是它本身多难判;而是民间一致认为的‘子肖前夫’。

秦敏就插话道:“人有相似,本无关的人都可能长的极像,那这又怎么解释呢?只是这个相似刚好是前夫而已。”

这个话音才落,裴行之直接露出一个无语的表情来:这巧中巧,能判案?你当这是编故事呢?!,

顾玉娘作为主管这方面的官员,她有她的想法,桐桐也认可。知道这个问题得关注,小心别跑偏了就完事了呗。

结果挺好的,顾玉娘的判断也没错!不去过分的解读,叫事情自然而然的过去。她甚至抛出了一些其他话题,转移大家的注意力。

比如关于遗产的继承,有谁家的女儿真的跟儿子享有一样的继承权。这个问题很敏感了,律法是律法,但事实上,执行起来却很难。根本就办不到!

这个争论就是有益的,可以讨论。

一开年到衙门,翻看这报纸。桐桐就觉得顾玉娘果然还是有几把刷子的,她对怎么把控这个方面,有了自己的心得。

她还好心情的跟秦敏说,“谁要是去那边办差,替我捎句话,就说改天我请顾大人吃饭。”

这个好心情没持续几天,下面送上来一个难以判决的案子,案子从县衙打到知府衙门,从知府衙门一直又打到了京城。

每年都会有这样的案子,下面判了,人家不服,那就往上面送,再问再审再判,一直打到最上面。

刑部主管的就是这个,每个犯人的审判,都得过好几手的。看看物证、人证、口供,适用的律法,以及轻重裁决上是否兼顾到了情理。

今儿一早,侍郎裴行之便过来了,递了案卷:“大人,这个官司已经打了四年了,可下面觉得不好判,送到我这里,我看了,我觉得卡住了。”

这么麻烦?

桐桐接卷宗打开,细细的看起来。这是一个和离的官司,该是很简单的!丈夫李宝财和妻子孟慧娘要和离,原因是两人的儿子李柱儿长相与孟慧娘的前夫几乎一模一样。

那是孟慧娘与前夫不清不楚吗?

也不是!孟慧娘是死了前夫的寡妇,改嫁给了李宝财。

桐桐又琢磨,这是遗腹子?

可结果也不是,孟慧娘是在第一任丈夫死了一年之后,才改嫁的。两人成亲的时候,前夫已经死了一年半了。而生下他们这个儿子的时候,她前夫已经死了两年多了。绝不是他前夫的孩子。

桐桐又想,这莫不是跟前夫的兄弟、堂兄弟、表兄弟相好!或者干脆就是第二任丈夫与第一任丈夫存在他们都不知道的血缘关系?

可卷宗上说,孟慧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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