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清欢书院>其它小说>没你就不行之新征途明月> 90. 但行前路(90)三更 但行……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90. 但行前路(90)三更 但行…… (2 / 11)

的同情分。

桐桐转着手机,自己要是不理这件事,会如何呢?杨桃那边有录音吗?如果录音了,可自己却没有给予她实质性的帮助,那舆论会怎么说自己呢?

这个圈子里,真真假假。但大众对明星的态度都是,有好事呢,大家听听就算了;但谁要是出一点坏事,哪怕是捕风捉影的,那也一定闹的舆论沸腾。

这就属于长了八张嘴也没法说清楚的事。

她重新给杨桃打过去,“你的录音我听了几次了,只提到了你们的感情纠葛,没有提他勒索你五百万的事。你之前告诉我,说是他不同意分手,叫你跟他继续保持关系或是给他五百万,要么就爆隐私,对吧?”

那边哭着哽咽,声音含混。

桐桐就说,“你要知道,感情纠葛不归人家警察处理,这属于道德问题;后面私密照,勒索,这才归警察管。要不,你再给他打个电话。我呢,在这边给你报个警。你要觉得行,就明白的告诉我可以;要是觉得不行,你也明白的告诉我不行。你这含糊其词,是什么意思?是不方便说话吗?”

那边还只是哭,像是哭的特别厉害。

桐桐直接给挂了,然后四爷拿了手机,拨打了妖妖灵,且开启了录音功能。

这种的怎么办?

桐桐只能把来龙去脉说了一遍,然后又把杨桃发来的录音,以及自己刚才跟杨桃的通话录音都放给电话那边听,“……她是这么说的,但是电话上我也听不到她的明确答复。我怕她想不开……能求助你们吗?”

当然,“请告诉我们对方的信息。”

“我不知道她现在在哪,只是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显示了一个电话号码,可以吗?”

可以!

桐桐告知了对方电话号码,谢了人家就挂了电话。

半个小时之后,人家给了回复:人找到了,开车停在路边。人挺好的,只是喝了酒,她否认了对方拍她私密照,勒索她的事。

“谢谢!给您添麻烦了。”

这边挂了电话一看时间,马上十二点了。

桐桐把几段录音,包括警察回复的录音一块发给罗群,这东西得保存好,不定什么时候就用到了。

罗群听了吓了一跳:“你得小心小心再小心,不定谁藏一个什么心眼,你就掉进去了。”

知道!太知道了。

罗群:“……”这得亏是她谨慎,从来都存着几分提防的心思。这要是稍微少想一步,不管是借给钱了,还是出面管这个事了,这都算是被人给利用了。

她就打听,看杨桃跟哪个副导演交往呢,拍私密照片?勒索人?这得副导演知道吧。

警察也找到那位了,他都给快吓死了:“绝对没有的事!采花不败花,败花皆可杀,这道理我懂。这种事,你情我愿的,谁欠谁呀?都是成年人,对吧?我就是一个在剧组里混饭吃的,安排给她一个小角色还行。不是群演,是真的有十几场戏的,每场戏也都有特写的镜头,带台词的那种。这次给找的是个丫鬟,一直跟着女二的一个角色,戏份挺多的。她不愿意,想要女三的角色,这哪行呀?”

这件事转脸,罗群想办法给爆出去了:某某某剧组,某副导演潜规则女演员。

这剧也不出名,但是也不能任由这种流言乱飞。于是,出面澄清:某副导演与女演员属于个人感情纠葛,并非潜规则。

出演那部剧的女演员也得纷纷冒泡:表示被潜规则的人不是我!绝对没有这样的事。

这些女演员的经纪人怕有人造谣胡说,干脆祸水东引。也朝外放消息:该女演员为林雨桐的继姐杨桃。

打着‘林雨桐’三个字,一下子上了热搜。

然后副导演一看闹大了,他再不出声在这一行就没法混了,只能说了他被诬陷的事。是杨桃不满意被安排的角色,诬陷他拍了她的隐私照片,还勒索她的。

杨桃就放了她那个四十八秒的录音,表示自己是被欺骗的。然后又给对方道歉:那天晚上我是喝了酒了,精神有点恍惚!没人求助,最后只能打电话给林雨桐。幸好林雨桐不放心我,替我报警了。感谢林雨桐,也感谢警察同志!以后不会了!

所以,谁是谁非呢?

杨桃没提跟桐桐的通话内容,就只简单的一句‘不放心,替我报警’就说完了,其他的一概不提,反正喝醉了嘛!

罗群嗤笑一声,又叫人放了一段视频。

视频是后来他找人去杨桃那晚停车的车位附近找来了,那里有个二十四小时便利店,那家便利店的监控显示,那天晚上23点18分,杨桃去他们店里买的酒,是一瓶二锅头。

按照这个时间推算,警察找到她之前的十分钟左右,她才买的酒。虽然不能证明她之前一定没喝酒是清醒的,但至少能看出,她脚步很稳当,不是醉酒的样子。

罗群刷着网上的消息,哼了一声:小丫头在这一行里学坏了,这是个小教训,给你留了辩解的余地。再敢利用桐桐,那就别怪我不给你留退路了。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