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第一任丈夫一直就在老家居住,数代没有亲眷离开过当地。女儿也没有远嫁的,都在周围数镇。
而孟慧娘的第二任丈夫是在西南大山里部族,山里有族规,不对外通婚。李宝财是自己考出来的,在族里娶了第一任老婆,难产死了。他考出来做了养马的官吏,瞒着族里偷娶了孟慧娘。可谁知道,两人成亲生了儿子,儿子却随了孟慧娘的前夫,越长越像。
可孟慧娘也有证人,证明马场距离她第一任夫家很远,在她怀孕到生产的那段时间,那边没来过人,自己也没去过。
桐桐就挠头,“李宝财和孟慧娘的前夫家肯定不存在血缘关系,对吧?”
西南山里,西北戈壁,这两者联系起来的概率极低。
“孟慧娘的前夫家距离马场多远?”
“五百多里路。”
“那这婚事是怎么成的?后来又是怎么发现跟那边长的相似?”
“是李宝财途径孟慧娘所在的镇子,他是送一批马给驻军,路过的。请了驿站的人帮着说和的!后来途径这个地方,意外的看到了跟他儿子几乎八成相似的一个孩子……那个孩子,是孟慧娘前夫的亲侄子。”
桐桐往后翻,卷宗里有。甚至两个地方的官府,都有详细的调查报告。很多人都签字作证,证明谁谁谁在某个时间段是在家的云云。
案子不大,但就是说不清楚。
孟慧娘觉得这事关一个女人的清白,不能含混过去,和离可以,但不能说她不检点。
李宝贵是不知道哪里出了问题,但儿子跟了她前夫的长相,这就证明背后一定有猫腻。
案子不大,但就是……没办法证明谁是谁的孩子。
以前都弄个什么滴血认亲,现在都知道那玩意不靠谱。所以,这个孩子属于谁的,成了一个问题。
四年了,两地的官府反复调查,依旧没能推翻之前的调查结果,那应该就是这样了。
桐桐合上卷宗,各个府衙判的结果都是:准和离!孟慧娘可不分李宝贵的家产,李宝贵也可以不给孟慧娘赡养之资,但是,这个孩子的一应开销,李宝贵需得承担一半。
结果是,李宝贵连这一半都不愿意承担,而孟慧娘觉得这还是认为她有过失,坚决不认这个结果。
两方都不肯退让,结果就是一直闹了四年。卷宗摆在了桐桐的面前。
桐桐就问说:“你们商量的结果呢?”
“其一,女方可能确实存在偷|情的情况,但都说捉奸拿双,当时没拿住又过了那么多年,查不出来不稀奇;其二,女方可能真的无辜,因为民间一直有说法,叫‘子肖前夫’……此案应该属于这种。”
“这案子必然在当地闹的沸沸扬扬,百姓都怎么说的?”
“子肖前夫。”裴行之又递了一份卷宗,“知府衙门专门去调查,所有认识孟慧娘的人都愿意作保,说她是个正派的女人,绝无偷|人的可能。”
桐桐挠头,子肖前夫说的是孩子生下来像前任,但绝对不是前任的孩子。
这到底是为什么的,无法解释。
这到底有多大概率,没人统计过。
她皱眉,这个案子最麻烦的,不是它本身多难判;而是民间一致认为的‘子肖前夫’。
秦敏就插话道:“人有相似,本无关的人都可能长的极像,那这又怎么解释呢?只是这个相似刚好是前夫而已。”
这个话音才落,裴行之直接露出一个无语的表情来:这巧中巧,能判案?你当这是编故事呢?!,
顾玉娘作为主管这方面的官员,她有她的想法,桐桐也认可。知道这个问题得关注,小心别跑偏了就完事了呗。
结果挺好的,顾玉娘的判断也没错!不去过分的解读,叫事情自然而然的过去。她甚至抛出了一些其他话题,转移大家的注意力。
比如关于遗产的继承,有谁家的女儿真的跟儿子享有一样的继承权。这个问题很敏感了,律法是律法,但事实上,执行起来却很难。根本就办不到!
这个争论就是有益的,可以讨论。
一开年到衙门,翻看这报纸。桐桐就觉得顾玉娘果然还是有几把刷子的,她对怎么把控这个方面,有了自己的心得。
她还好心情的跟秦敏说,“谁要是去那边办差,替我捎句话,就说改天我请顾大人吃饭。”
这个好心情没持续几天,下面送上来一个难以判决的案子,案子从县衙打到知府衙门,从知府衙门一直又打到了京城。
每年都会有这样的案子,下面判了,人家不服,那就往上面送,再问再审再判,一直打到最上面。
刑部主管的就是这个,每个犯人的审判,都得过好几手的。看看物证、人证、口供,适用的律法,以及轻重裁决上是否兼顾到了情理。
今儿一早,侍郎裴行之便过来了,递了案卷:“大人,这个官司已经打了四年了,可下面觉得不好判,送到我这里,我看了,我觉得卡住了。”
这么麻烦?